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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时间:2023-11-15 1.招标条件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拟对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年 A产品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 50%N-甲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3号。 2.2项目规模:200吨/年 A产品,3000吨/年 50%N-甲基氧化吗啉水溶液。 2.3计划工期:75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年 A产品生产装置及3000吨/年 50%N-甲基氧化吗啉水溶液生产装置建设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节能专篇、Hazop分析报告、Lopa分析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资信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来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式 满足第3条要求,低价中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快递或送达(密封)。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2日16时00分,地点为: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3号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cjingshida.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彭山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3号 联系人:曾 斌 电 话:18381337623 四川精事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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